新華網北京10月5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5日發表了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歷史與發展》白皮書。全文如下:
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歷史與發展
  (2014年10月)
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
  目錄
  前言
  一、建立與發展
  二、職責與體制
  三、開發與建設
  四、維穩戍邊與促進民族團結
  前言
  屯墾戍邊是中國幾千年開發和保衛邊疆的歷史遺產。中央政府在西域新疆大規模屯墾戍邊始於2000多年前的西漢,以後歷代沿襲。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,1954年中央政府決定在新疆成立生產建設兵團。這是符合中國國情和新疆實際的戰略舉措,也是歷史經驗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。
  60年來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白手起家,艱苦奮鬥,忠實履行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光榮使命。廣大兵團軍墾職工櫛風沐雨,扎根邊疆,同當地各族人民一道,把亘古戈壁荒漠改造成生態綠洲,開創了新疆現代化事業、建成了規模化大農業、興辦大型工礦企業,建起了一座座新型城鎮,充分發揮了生產隊、工作隊、戰鬥隊的作用。兵團為推動新疆發展、增進民族團結、維護社會穩定、鞏固國家邊防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。
  值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立60周年之際,特發表白皮書,全面介紹兵團的歷史和發展狀況,以助國際社會瞭解和認識兵團發揮什麼樣的作用、兵團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組織、兵團人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群體。
  一、建立與發展
  新疆地處中國西北邊陲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在特殊的地理、歷史背景下成立的。
 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時,當地經濟是以農牧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,生產力水平低下,生產方式落後,發展處於停滯狀態,人民生活貧苦不堪。為鞏固邊防、加快發展,減輕新疆當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經濟負擔,1950年1月,駐新疆人民解放軍將主要力量投入到生產建設之中,當年實現糧食大部分自給、食油蔬菜全部自給。1953年,新疆軍區將所屬部隊整編為國防部隊和生產部隊兩個部分,其中生產部隊建有軍墾農牧團場43個,擁有耕地77.26千公頃。同時還興辦工業、交通、建築、商業企業和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衛生等事業單位,為之後組建生產建設兵團奠定了基礎。
  1954年10月,中央政府命令駐新疆人民解放軍第二、第六軍大部,第五軍大部,第二十二兵團全部,集體就地轉業,脫離國防部隊序列,組建“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”,接受新疆軍區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雙重領導,其使命是勞武結合、屯墾戍邊。兵團由此開始正規化國營農牧團場的建設,由原軍隊自給性生產轉為企業化生產,並正式納入國家計劃。當時,兵團總人口17.55萬。此後,全國各地大批優秀青壯年、復轉軍人、知識分子、科技人員加入兵團行列,投身新疆建設。從1956年5月起,兵團受國家農墾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。
  1962年,新疆伊犁、塔城地區先後發生了邊民越境事件。根據國家部署,兵團調遣了1.7萬餘名幹部、職工奔赴當地維護社會治安,施行代耕、代牧、代管,並迅速在新疆伊犁、塔城、阿勒泰、哈密地區和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長達2000多公里的邊境沿線建立了縱深10公里到30公里的邊境團場帶。這對於穩定新疆、維護國家邊防安全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,改善了國家西北邊防的戰略態勢。到1966年底,兵團總人口達到148.54萬,擁有農牧團場158個。
  “文化大革命”(1966-1976年)期間,兵團屯墾戍邊事業受到嚴重破壞。1975年3月,兵團建制被撤銷,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墾總局,主管全疆國營農牧團場的業務工作。1981年12月,中央政府決定恢復兵團建制,名稱由原有的“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”改為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”,兵團開始了二次創業。30多年時間里,兵團對國有農牧場進行了大包乾責任制、興辦職工家庭農場、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、發展多種經濟成分等方面的改革,興辦工業,建設城鎮,兵團的屯墾戍邊事業不斷邁向新的階段。
  60年來,兵團以屯墾戍邊為使命,遵循“不與民爭利”的原則,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煙稀少、環境惡劣的邊境沿線,開荒造田,建成了一個個農牧團場,逐步建立起涵蓋食品加工、輕工紡織、鋼鐵、煤炭、建材、電力、化工、機械等門類的工業體系,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取得長足發展。截至2013年底,兵團下轄14個師,176個團,轄區面積7.06萬平方公里,耕地1244.77千公頃,總人口270.14萬,占新疆總人口的11.9%。
  二、職責與體制
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兵團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職責,實行黨政軍企合一體制,是在自己所轄墾區內,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、法規,自行管理內部行政、司法事務,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,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。
  屯墾戍邊是國家賦予兵團的職責。兵團的“屯墾”,以現代農業開發為基礎,同時大力發展第二、第三產業,著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,促進新疆的社會進步與民族團結。兵團的“戍邊”,一方面守衛國家邊防,另一方面維護國家統一和新疆社會穩定,防範和打擊恐怖勢力的犯罪破壞活動。20世紀80年代後,分裂勢力、宗教極端勢力、暴力恐怖勢力等“三股勢力”及其破壞活動成為影響新疆社會穩定、危害國家統一的嚴重威脅,兵團戍邊的重點轉移到防範和打擊“三股勢力”破壞活動的任務上。
  1990年中央政府批准兵團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。兵團在繼續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、接受自治區領導的同時,逐漸由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對口管理。這種雙重領導體制的建立,是兵團行政隸屬關係上的創造性變革,有利於中央與自治區對兵團的協調領導,有利於兵團履行肩負的各項職責,理順了兵團與國家機關各部門的關係,進一步推動了兵團事業的發展。多年來,中央政府對兵團在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、教科文衛、農林水事務等領域給予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,為兵團經濟社會發展註入了強大的活力和新的生命力。
  兵團實行黨政軍企高度統一的特殊管理體制。兵團各級都建有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發揮著對兵團各項事業的領導作用。兵團設有行政機關和政法機關,自行管理內部行政、司法事務。兵團是一個“準軍事實體”,設有軍事機關和武裝機構,沿用兵團、師、團、連等軍隊建制和司令員、師長、團長、連長等軍隊職務稱謂,涵養著一支以民兵為主的武裝力量。兵團也稱為“中國新建集團公司”,是集農業、工業、交通、建築、商業,承擔經濟建設任務的國有大型企業。兵團的黨、政、軍、企四套領導機構與四項職能合為一體。
  兵團全面融入新疆社會,所屬師、團場及企事業單位分佈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地(州)、市、縣(市)行政區內,主要由兵團自上而下地實行統一領導和垂直管理。在戰略地位重要、團場集中連片、經濟基礎好、發展潛力大的墾區,設有7個“師市合一”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直轄縣級市和5個“團(場)鎮合一”的建制鎮,由兵團實行統一分級管理。“師和市”、“團(場)和鎮”黨政機構設置均實行“一個機構、兩塊牌子”。  (原標題: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歷史與發展(全文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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