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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男子孫誠(化名)時常酗酒,而且在酒後對妻子和子女實施家暴。今年7月孫誠因酒後滋事,被沭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。孫誠醉酒鬧事已多次,以後再犯怎麼辦?對此,經沭陽縣人民檢察院建議,法院作出江蘇省首例“禁酒令”,要求孫誠在今後的五年內滴酒不沾,一旦飲酒,緩刑就將變成立即執行的實刑(12月3日《現代快報》)。
  中國家庭的和諧,歷來是依靠親情和道德維繫的,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法治中國的今天,維繫家庭和諧,同樣不能離開法治。然而,由於矛盾雙方的特殊關係,用法律來解決家庭內部的矛盾,這樣的官司往往不能是一判了事,甚至不能依靠強制執行來圓滿結案。
  因此,法院在判決時,更要多一分理性和溫情。沭陽法院的判決,沒有簡單地以“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”了事,在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同時,下達了禁酒令,一旦飲酒,緩刑立即變成實刑。這既是對這位“不喝酒的時候很好,但一喝完酒就家暴”的行為者加以有效約束,更是為了維繫這個家庭和諧的最好選擇。這樣的判決,恐怕不只是在江蘇具有首創意義,也是依法治家培養法治家庭的一次有益探索。
  法院發出禁酒令,我們的司法系統包括社區,可能要投入更多的精力,才能保證這項判決有效執行。從法院判決下達起,孫誠的禁酒令就正式生效了,現在他所在的街道、居委會、社區民警、街坊四鄰等所有認識他的人都接到了這份禁令,並共同對他實施監管。以法律之威力,行人性化之辦法,這樣的探索,值得點贊。更希望有了這樣的首例,還會引出更多法院和司法部門的探索。
  安徽 金海燕/職員
  (原標題:禁酒判決探索依法治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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